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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十七 (第1/2页)

“跋涉文学社”在全校范围内征得社员近60人。社长本该是由李红豆来任的,但是因为李红豆还只是初一的小妹妹,很多师哥师姐们很是不服,所以社长一职迟迟未能找到合适人选。最后谢老师认为,公平起见,让全体社员一起来竞争这个社长:每人在三天内交出诗歌一首,由谢老师及其他一些语文老师组成的评委团根据诗歌的优劣来裁决到底该由谁来担任社长一职。这个方法得到了大部分社员的同意,有人觉得规定为诗歌有失公平。文学岂能只容诗歌一家?
  
  谢老师知道诗歌是李红豆的强项,而且他本人在文学中也就识得诗歌一家,当初重组文学社的时候就有改为诗社的打算。于是他就跟其他的语文老师商量:我们学校有很浓的诗歌氛围,且有着优良的诗歌传统,远的诗人有谁谁,近的又有谁谁,组建一个专门的诗社是众望所归。最后集体讨论的结果是:“跋涉文学社”在正式成立的第7天改名为“跋涉诗社”。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紧锣密鼓的“选社长诗歌大赛”。并且时间上由原来的三天改为现在的两小时,并且统一以《诗歌》命题,地点为学校的阶梯大教室。半小时没到,李红豆就回来了。
  
  “这么快?有抄出来吗?让我看看。”钱爱书很惊讶。
  
  李红豆眯着眼睛一幅胸有成竹的模样,把手上的白纸递给钱爱书。
  
  李红豆写的是首现代诗:
  
  《诗歌》
  
  诗歌是旧书架上
  
  蠕动的蛀虫
  
  是谁说过
  
  它会幻为彩蝶
  
  诗歌和我青梅竹马
  
  一同在澡盆里,翻滚
  
  后来我对酒当歌
  
  换作一个个的,冬梦
  
  在寒冷中入睡
  
  独自骄傲
  
  昏暗的角落,冷漠
  
  一直想要从那经过
  
  瞧见诗歌清瘦的
  
  脸和颧骨
  
  几天后,结果出来,李红豆的诗相对成熟,社长“宝座”落入李红豆之手。“跋涉诗社”最后的注册社员是58位。一夜之间,李红豆成为全校的知名人士,大家开始惊讶,这小姑娘,原本以为一文不值的,想不到写得一手好诗啊。惊讶之余,好些人就从各个侧面去了解李红豆,于是他们发现了,原来李红豆的父亲他们的班主任是位著名的诗人。
  
  李红豆赢得很多男生的关注,包括高年级的男生,他们从所有可能的渠道去打听李红豆的消息或是接近她,80年代末,90年代初,文学正处于陨落的时代,追求文学等于把自己送上一条死路。因此才女日见绝迹,物以稀为贵,人之常情。可是这一切,李红豆丝毫没有觉察出来,她仍旧每天除了上语文课就睡觉,抄好了数学作业就交给钱爱书,然后屁股一拍,走人,美其名曰:社里事多,这等学习的杂事就懒得清理了。
  
  诗社的事的确还真不少。刚成立诗社的时候,李红豆和谢老师商量,是不是应该找个名诗人给社里题个名,再给社里计划着的《跋涉诗刊》题几个字。这主意跟谢老师一拍即合,谢老师并且说:“你就让你爸出出主意吧。李老师急人所急,一定会答应的。”“你怎么知道我爸……”“我跟李老师学过写诗的,只是李老师肯定不记得我了。”
  
  “不行,我不能依靠我爸。”李红豆不答应。
  
  “好,有志气,这才像李老师的女儿。”谢老师不知是在夸李红豆还是在自我解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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