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3章 王景行的自信,不自信了
第1683章 王景行的自信,不自信了 (第1/2页)明法科考区。
王景行坐在号舍里。
他一脸严肃,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不断的告诫自己。
王景行啊王景行,你紧张什么?你可是江南王氏年轻一辈中最擅律法的人,你岂能未考先怯?
呼!
王景行将胸中这口郁气缓缓吐出,展开了面前的试卷。
他重新变的自信起来。
大乾律,他熟。
历年的大乾疑案,他也全都看过。
甚至王氏族中几位在刑部、大理寺任职的长辈,也曾亲自教他如何断案,如何引律,如何定罪。
在王景行看来,明法科无论高阳再怎么变,也终究离不开律文。
既然离不开律文,那罪名在那里,刑等在那里,条文也在那里。
又有何惧?
只要熟读大乾律令,便不至于被难住。
哪怕高阳再能折腾,也不可能把明法科考成明经科那般阴间。
这样想着,王景行不由得更安心了。
但当王景行看到明法科第一题时,他的眉头便狠狠皱了起来。
第一题:
大乾某寺以香火银放贷,月息三厘。
佃户周某向寺庙借银百两,三年未还,利滚利至二百八十两。
寺中僧人持契索债,逼周某以田抵债。
该田市价百五十两,寺中却只折价四十两。
契上有周某手印,且周某曾当众谢僧“救急活命”。
如今,周某田产已过户寺庙名下,并且周某本人又以佃户身份继续耕种半年,交租两次后,其妻投河未遂,其子击鼓鸣冤。
请你根据这个案例,对其判案,并给出对应的法理依据。
轰隆!
王景行眼前一黑,只感觉脑海像是被一道惊雷劈过,整个人都麻了。
又是寺庙。
又是放贷。
又是田产。
这几日,明经科刚考完“王法可否入佛门”,明法科的第一题便直接把佛门放贷案摆上来了。
这哪里是考试?
这分明是接着昨日的刀继续砍!
但这题还真不是简单骂一句“寺庙有罪”便能答好的。
若只是看表面,寺庙占理。
毕竟周某朝寺庙借银是真,契约是真,手印是真。
周某当众谢僧“救急活命”也是真。
甚至就连周某自己的田产也已经过户半年,还以佃户的身份交租两次,这代表他自己是认了的。
寺庙完全可以说你当初求我借钱,我借了。
如今你还不上债,以田抵债,十分合理。
现在田过户了,租也交了。
这不是自愿是什么?
可若往深处看呢?
只是百两的银子,三年却滚成了二百八十两。
这月息三厘的利率,是不是太高了?
而且市价百五十两的田,只折四十两。
这是不是强行兼并,故意为之?
原本的自耕农,一夜之间变成给寺庙交租的佃户。
最后逼得妻子投河,儿子击鼓鸣冤。
那这叫自愿?
这分明是披着契约皮的吞田!
但难就难在这里。
你该如何界定?
律法……不能只凭可怜断案!
周某虽然可怜,但不代表契约天然无效。
寺庙可恶,也不能不引律便直接抄家。
那契约是否全废?还是只废利滚利部分?田产过户能否追回?折价过低算不算趁机压价?
周某当众谢僧,又是否能证明其无胁迫?交租两次是否意味着追认?
僧人算不算以势逼债?
这每一步都要落到大乾的律文上。
王景行握着笔,半晌没有落下。
他现在脑海中只剩下五个大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