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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节葬

第二十一章 节葬 (第1/2页)

【原文】子墨子言曰: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1]之无以异域乎孝之为亲度也。
  
  今孝子之为亲度也,将奈何哉?曰:亲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也,亦有力不足,财不赡[2],智不智[3],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若三务者,孝子之为亲度也,既若此矣。
  
  虽仁者之为天下度,亦犹此也。曰: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当其于此,亦有力不足财不赡,智不智,然后已矣,无敢舍馀力,隐谋遗利,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若三务者,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既若此矣。
  
  【注释】[1]辟:通
  
  “譬”比喻。[2]赡:足够。[3]智不智:智力不足知道。【译文】墨子说:仁人为天下人考虑,和孝子为父母考虑是相同的。
  
  现在孝子为父母考虑是怎样做的呢?说:双亲贫穷,就努力使他们富裕;人丁稀少,就努力使人口增多;家族混乱,就努力使之得以治理。
  
  对这三件事,也有因力量不足,钱财不够,智力不足,而才作罢。不敢有舍弃余力,隐藏谋略,放弃利益,而不为双亲尽力谋求利益的现象。
  
  像这富、众、治这三件事情,是孝子所为双亲考虑的,天下孝子就是如此。
  
  即使仁人为天下人考虑,也是如此,说:人民穷困,就努力使民富裕;人口稀少,就努力使人口增多;民众混乱努力丟治理他们。
  
  对于这些事,也有因不足而停止的时候。不敢舍弃余力,隐藏谋略遗漏利处,而不为天下着想,这件事是仁人对天下的考虑。
  
  【原文】今逮至昔者三代圣王既没[1],天下失义。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2],孝子之事也;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
  
  曰二子者[3],言则相非[4],行即相反[5],皆曰吾上祖述尧、舜、禹、汤、文、武之道者也[6]。
  
  而言即相非,行即相反,于此乎后世之君子,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然则姑尝传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
  
  计厚葬久丧,奚当此三利者?我意若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定危治乱乎!
  
  此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仁者将兴之天下,谁贾而使民誉之,终勿废也。
  
  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谋,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定危理乱乎!
  
  此非仁非义、非孝子之事也。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7]。仁者将求除之天下,相废而使人非之[8],终身勿为。
  
  【注释】[1]逮至:及至。没:通
  
  “殁”,去世。[2]或:有的,有的人。厚葬:指葬礼隆重破费。久丧:长时间居丧。
  
  [3]曰二子者:这两种人。[4]相非:指相互不同。[5]即:通
  
  “则”。[6]上:通
  
  “尚”,崇尚。祖述:效法,遵循。[7]沮:通
  
  “阻”。[8]相废:废除它。【译文】到了往古三代圣王已死的今天,天下丧失了义。
  
  后世的君子,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仁、义,是孝子(应该做)的事;有的以厚葬久丧为不仁、不义,不是孝子(应该做)的事。
  
  这两种人,言论相攻,行为相反,都说:“我是上法尧、舜,禹、汤、文王、武王的大道。”但是(他们)言论相攻,行为相反,于是乎后世的君子都对二者的说法感到疑惑。
  
  如果一旦对二人的说法感到疑惑,那么姑且试着把他们的主张广泛地实施于治理国家和人民,从而加以考察,衡量厚葬久丧在哪一方面能符合(
  
  “富、众、治”)三种利益。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仁的、义的,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勉励(他)去做。
  
  仁者将谋求在天下兴办它,设法宣扬而使百姓赞誉它,永不废弃。假使仿照他们的说法,采用他们的计谋,若厚葬久丧确实不可以使贫者富、寡者众,不可以使危者安、乱者治,这就是不仁的、不义的,不是孝子应做的事,替人谋划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
  
  仁者将谋求在天下除掉它,相互废弃它,并使人们非难它,终身不去做。
  
  【原文】且故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令国家百姓之治也,自古及今,未尝之有也。
  
  何以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将[1]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
  
  故子墨子言曰:然则姑尝稽[2]之,今虽毋法[3]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
  
  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丘陇[4]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库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5],车马藏乎圹[6],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梴[7]、壶滥[8]、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
  
  若[殉]从[9],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
  
  【注释】[1]将:大概。[2]稽:考察。[3]虽毋法:虽毋,语助词,无意义。
  
  法:效法。[4]丘龙:指陵墓。[5]纶组节约:用丝锦、丝带捆绑。
  
  [6]圹:墓穴。[7]几梴(tǐg):几小桌子。梴,通
  
  “筵”,竹席。[8]壶滥(jià):指各种用来盛水的器皿,滥,通
  
  “鉴”,大盆。[9]满意若(殉)从:至于殉葬,死者家人愁苦郁闷情跟殉葬者一样。
  
  “满意”,当为
  
  “懑抑”,愁苦压抑。【译文】况且,兴办天下的利益,免除天下人的祸害,而使国家百姓得不到治理,从古至今,是没有的事。
  
  怎样知道是这样了呢?现在天下的大多大数士人君子,都很怀疑厚葬久丧是合乎利还是合乎害。
  
  所以墨子说:那么姑且来考察一下,现效法持厚葬久丧的人的观点,考察其后果。
  
  这里有王公大人家有丧事,说棺木的层次必定要多,埋葬一定要深,衣服必定要多,织品刺绣一定要繁杂,陵墓一定要大;普通百姓家遇丧事几乎要竭尽全部家产;诸侯有丧事然后死者遍身金玉珠宝,丝锦身,得车宝马埋于墓中,又必陪葬帷幕账幔、钟鼎皮鼓、茶几竹席、尿壶浴盆、戈矛刀剑、羽旄旗帜、象牙皮革,覆盖抢埋于墓穴。
  
  至于殉葬时,家人愁苦郁闷的心情和殉葬者一亲。说天子死了,殉葬的人则几百人,少则几十人;将军、大夫死殉葬的人,多则几十人,少则数人。
  
  【原文】处丧之法,将奈何哉?曰: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1],处倚庐[2],寝苫枕块[3];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薄衣而为寒。
  
  使面目陷陬[4],颜色黧黑[5],平目不聪明,手足不强劲,不可用也,又曰:上士之操丧也,也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工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则必不能蚤朝[6][晏退,听狱治政使士大夫行此,则必不能治]五官六府,辟草木,实仓廪。
  
  使农夫行此,则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树艺。使百工行此,则不能修舟车、为器皿以。
  
  使妇人行此,则必不能夙兴夜寐,纺绩织纴。细计厚葬,为多埋赋之财者也;计久丧,为久禁从事者。
  
  财以成者,[挟]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7]。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
  
  富之说无可得焉。【注释】[1]此句应为
  
  “哭泣不秩,声翁缞绖垂涕”。不秩,实为
  
  “不迭”。
  
  “哭泣不迭,”即哭泣没有时日,不能更换替代。翁,实为
  
  “翕”字,缞绖(ceīdié):用麻布做成的丧服、丧带。
  
  “翁缞缞绖垂涕”,即哭泣时声音合而不扬,敛而不敢放,涕泪垂落于孝服。
  
  [2]庐:守孝的草棚。[3]寝苫枕块:睡草垫枕土块。[4]陷陬(zōu):指病态瘦弱的样子。
  
  [5]黧黑:肤色黑而黄。[6]蚤:通
  
  “早”。[7]此句应为
  
  “财以成者,[覆]而埋之;后得生者,而久禁之”。【译文】处理丧事的方法,是怎样的呢?
  
  说:不分昼夜的哭泣住在草棚中披麻戴孝,卧草枕块,争相挨饿受冻。
  
  使自己面目消瘦,肤色黑黄,耳不聪,目不明,手足无力,无法做事。
  
  又说:上流士大夫办理丧事,需要搀扶才能站起,拄杖才能行走,这样共持续三年。
  
  如果效法这样的言念经,奉行这样的做法行丧其的王公大人必定不能按时处理政事,士大夫行丧,就必不能治理政务和众多官府的事情,就能开荒拓地,充实粮仓。
  
  如让农人行丧,就必定不能早出晚归,耕作种植。如让百工如此行丧,就必定不能修造车船,制作器皿了。
  
  如让妇女如此行丧必不能日夜操劳纺线织布。细算厚葬的花费,是多多为死者埋葬财物;计算久丧的后果,是人们工作的长久荒废。
  
  财物已经创造了却覆盖在墓穴中掩埋了;之后就让人得以生存的工作也被长久禁止了。
  
  用这种方法求富裕,就好比禁止耕作却追求收获啊,厚葬久丧可富裕的说法不可行啊。
  
  【原文】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1]?
  
  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2]: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3],五皆丧之三年[4]。
  
  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5];族人五月[6];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
  
  使面目陷,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又曰上士操丧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
  
  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饥约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胜计也。
  
  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众之说无可得焉。
  
  是故求以众人民,而既以不可矣,欲以治刑政,意者可乎?其说又不可矣。
  
  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若法若言,行若道:使为上者行此,则不能听治;使为下者行此,则不能从事。
  
  上不听治,刑政必乱;下不从事,衣食之财必不足。若苟不足,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
  
  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
  
  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夫众盗贼而寡治者,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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